昆明市中级公共法院悍然审理了该市首例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刑事案件,案件涉及假冒三星、惠普、佳能、兄弟品牌产品。
昆明市官渡区公共查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邹某于2009年11月份劈头初阶,经由网络采办了三星、佳能、惠普、兄弟品牌的硒鼓包装盒、防伪标记、标签以及无牌硒鼓,三星品牌的墨盒、防伪标、包装袋等物品后,分别装成三星、佳能、惠普、兄弟品牌的产品销售,从中获利。
2010年8月,公安布局将邹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大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格达17.1万元。随后,昆明市官渡区公共法院以普通的刑事案件来审理,判处邹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9万元。邹某不服,向昆明中级公共法院提起上诉。
在即日的庭审上,控辩单方就鉴定单位资质、送检产品价格、惠普墨盒是否算硒鼓等进行辩诉。由于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法庭对该案将择日宣判。
“将该案汇合到知识产权庭审理,无利于整合本钱,加大对进击知识产权的抨击打击力度。”昆明市中级公共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曹军说,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理,或许匹敌法令标准,化解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矛盾辩论,节俭了审判本钱,并十足回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非法职权,构筑恭顺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三审合一”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匹敌汇合审理的审判机制,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所有汇合到知识产权庭匹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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