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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因不诚信致诉讼增多 受害人证明造假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5-22 阅读:4397

一些比较小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不影响交通,尽快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双方自行签订快速处理协议或者交警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法院调查却发现,由于不诚信,一些事故纠纷不但没能快速处理,反而打起了官司。

  北京丰台法院调研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现,一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双方自行签订快速处理协议或者交警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一方当事人出于简便处理或有其他事情急于办理,自愿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通过自己的保险解决相关赔偿事宜,而不是按照现场状况进行责任的实际划分,快速处理协议书或责任认定书按照双方认可的责任划分情况进行了确认。而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因具体赔偿情况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诉讼至法院,被认定负全责一方当事人陈述实际事故情况,要求按照实际情况重新进行责任认定。还有一些不诚信的行为表现在,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护理人员误工证明或居住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存在虚假、不实情形。

  对这样的状况,当事人应如何应对?法官首先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不要怕麻烦,对于事故情况进行如实的责任认定,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手机等工具在不阻塞交通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如实的记录,以证明相关情况。另外法院表示,将加强对妨碍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经查证确系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下达民事制裁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对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也就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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